学校安全教育制度
为了使学校安全教育经常化、制度化,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,结合本校实际,特制订安全教育制度。
一、总体要求: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坚持“预防为主、教育为先”的原则,主要是通过经常性的宣传教育,使广大师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掌握一些安全常识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。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制度,落实好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时间,充分利用教育部编写的《中学生安全须知》、《中学生安全常识—ABC》等教材和现实生活中的安全事故案例,采取课内与课外、经常与集中、集体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的方法,有计划、有系统、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校舍安全、消防安全、饮食卫生安全、交通安全、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等安全寓教于乐,力求实效。按照市教委统一要求,认真开设安全教育课程,做到课程、师资、教材“四落实”,初中一年级,每周安排0.5课时对学生进行系统的、科学的安全基本常识教育。班主任是安全教育的主要责任人,各班必须有安全教育、活动专项记录,每期交学校查收存档。
二、建立安全教育责任制。
1、校长、书记及分管领导安全教育职责:
(1)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,每月1次及以上。
(2)部署和实施对教职工和全体在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、安全防范和自护自救措施的宣传引导。
(3)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构,做到人员落实、职责明确、实施到位。
(4)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、考核和实施奖惩。
(5)聘请法制副校长,加强与社会有关部门联系,协同搞好安全教育工作。
2、德育处安全教育职责:
制订并实施学校安全教育实施方案,强化师生安全教育,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。
(1)组织法制教育、安全教育(月、周、日)活动每年不低于4次。
(2)负责学校的升旗、大型集会、文艺晚会、外出参观、看电影、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教育。
(3)组织开展安全自救自护演练:每期1次及以上。
与教务处共同落实好安全教育课和健康教育课,检查督促班主任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。
(4)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,建立学校、社会、家庭“三结合”的安全教育网络。
(5)改进教育学生方法,依法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。
3、班主任安全责任 坚持安全问题时时讲,建立安全教育记录薄,教育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,在日常教学和各项活动中,听从指挥、服从管理、遵守公德、注重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(1)经常性的组织学生学习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和《东城中学学生安全规范》等。 (2)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安全教育,班内有安全公约,有落实措施。各班板报必须有安全法纪教育的内容。
(3)加强对学生的品德教育。充分利用夕会、班会对学生进行常规性的纪律安全教育。
4、教师安全教育职责:
(1)应根据课程内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认真履行告知、指导、监督等职责。
(2)对行为异常、体质特异的学生要进行个别教育和关心,并与其监护人沟通,共同做好相关工作。
(3)布置体育锻炼活动或试验类作业时,应对学生进行注意事项或实验操作步骤的教育和指导。
(4)坚持将安全教育寓于学科教学之中。
(5)遵守《教师法》,严禁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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