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7日星期一

学校学生安全规范

学校学生安全规范

1、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注意交通安全、饮食卫生安全、用火用电安全,远离毒品。
2、 团结友爱,文明守纪,不打架斗殴,不偷窃、抢夺、骗取或敲诈他人的财物,不参与赌博。
3、 双方矛盾无法自己调解时,请老师出面调解,不吵架、斗殴,不吸烟、喝酒。
4、 注意饮食卫生,不吃变质的食物,防止食物中毒。要讲究个人卫生,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,预防常见病、传染病。
5、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看到红灯马上停,绿灯亮了再通行。公路上行走要靠右,应走人行道,不在公路上玩耍、穿越、追跑、打闹、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;过马路或街道要走“斑马线”,且看清来往车辆。骑自行车不载人,不骑病车,下陡坡时,骑车应放慢速度,遇到人挤的地方应主动下车推车行走,不准骑车追赶或强行猛拐,不准骑车时拉手搭背并排行进,不准骑摩托车,未满十二周岁不得骑自行车。不乘坐人货混装、超载或无牌照等不安全的车辆。乘车时不准将头和手伸出窗外,不准跳车。
6、 不准进入高危险场地。不准进入建筑工地、厂房等危险区域,不准私自到河塘里游泳或在水边、崖边等危险处玩耍。
7、 不带火上山,不准到山上或森林里开展野炊活动。
8、 不要深夜在外面游荡,不准进网吧,不进电子游戏机室、舞厅、酒吧、台球室等不适合末成年人的各种场所。
9、 不准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(如:汽油、煤油、火药、雷管、酒精、香蕉水、导火线、鞭炮、打火)或管制刀具(如:匕首、三棱刀、弹簧刀、水果刀以及仿真玩具枪)等到校。
10、 进出校门主动出示出入证件。自觉下车,把车推到指定的地点放好,排列整齐。在校园内不许乱骑车和乱停车。
11、 严禁学生不假离校。放学后要立即回家,严禁学生放学后在路途中逗留,严禁学生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到同学、亲戚、朋友家串门留宿。
12、 不准到建筑物楼顶等不安全的地方玩耍;不在阳台、走廊上追跑游戏,不坐在阳台边或在走廊栏杆上聊天或读书,不跨越栏杆。不用棍棒追打,不乱扔沙、石等杂物。不引外人到校内闹事,破坏秩序。
13、 没发生火灾不准随意挪动、破坏校内消防器材(如灭火器)。严禁在校放鞭炮。严禁在校内焚烧物品。
14、 要保持教学区内安静有序,不吵闹,不起哄怪叫。
15、 上下楼梯不追逐,不推不挤,不冲不撞,行走要靠右行。
16、 上体育课时,不许穿高跟鞋和裙子,掷铅球、单双杆等活动,要做好防保安全工作,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17、 在宿舍内,不准私拉乱挞电源电线,不准使用末经学校许可的电器和煤油炉、酒精炉等,不准玩火和在寝室里点蜡烛等。
18、 不准在教学区、宿舍区内打篮球、踢足球,不起哄怪叫,不得做影响他人工作、学习和休息的事,不得攀爬栏杆入室。
19、 寄宿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校就寝,不得彻夜不归。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,衣橱或箱子要上锁,防止财物被盗。
20、 发现校园中存在安全隐患,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卫科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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